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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届毕业生申请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3-10-18

各位同学:

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21〕310号),为引导和鼓励我校毕业生面向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现将2023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

2.在校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学习成绩合格。

3.2023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和研究生。

4.自愿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且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毕业当年首次分配不在此范围内,但二次分配属于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县以下基层单位范围(详见附件)。

5.定向、委培以及在校学习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

二、资金额度和发放

1.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基本学制内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和校园地,下同),二者就高计算,不可混合计算。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基本学制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制计算。

2.用于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资金,优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其中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金会转到贷款所用银行卡中。

3.分3年发放资金,每年发放资金总额的1/3。

4.未满3年服务年限,提前离开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县以下基层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不再发放相应资金。不包括因正常调动、提拔、工作需要换岗而离开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

5.对于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除收回相应资金外,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线上申请和材料报送

1.线上申请,截止日期2023年11月03日

登录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注册和提交申请。网址:https://jcjy.xszz.edu.cn,须注意以下内容

(1)注册时填写的手机号码用于接收系统审核结果“短信”,务必准确。推荐用火狐浏览器登录,如果登录失败可清除浏览器缓存后再次登录。

(2)填写基本信息时,学校名称选择“北京理工大学”,学院“系”名称选择“学生资助中心”,毕业年份选择“2023”。

(3)系统会根据填报信息自动生成模板,请务必如实填写。

(4)上传材料文件类型为PDF或图片且1MB内。

特别强调未能在2023年11 月03日前确定实际工作地点或未实际到岗,务必在截止日期之前在系统中完成申报。申请者会收到学校拒绝的短信通知,相关材料补交的截止日期另行通知。超过在2023年11 月03日没有申报者,一律无法补报。

2.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日期2023年11月10日

在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中通过学校审核(注册手机号会受到短信通知),须寄送一下材料。

(1)证明材料原件(同系统所有上传材料)和本人银行卡复印件(备注学号、姓名和开户行名称,用于发放资金),寄送至学生资助中心。建议使用已在学校备案招商银行卡

(2)快递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教学区浴室小白楼204,收件人:华老师,电话010-68914669(务必电话告知已寄送,避免丢失)。

四、注意事项

1.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仅限应届生毕业生申报。

2.通过国家审核,注册手机号会收到短信通知。

3.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请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还款,避免因为补偿资金到账时间晚于还款时间而造成不良信用记录。

附件:中央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审核说明(2023版)

学生服务中心

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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